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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分户
文章来源:区政府  发布时间:2009-04-16          字体:【  】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

办理单位 公安东丽分局
联系电话 022-24960407
办公地址 天津市东丽区先锋东路15#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承诺时限 需经派出所所长批准,不超过10个工作日办结
申请条件 一个家庭要求分为两户,具备单独居室,单独分炊的,可准予分户;不具备单独居室或虽有单独居室并不分炊的,不予分户。
所需要件 房屋产权证明、户主及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收费标准 居民户口簿工本费每本7元
办理指南 分户须由户主和本人共同提出申请,提供房屋产权证明(产权证或购房合同等)、户主及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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