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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丽区么六桥乡村民拆迁定向安置经济适用房项目在东减河上建雨水泵站排水口申请的批复
文章来源:水利局  发布时间:2010-07-22          字体:【  】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

关于东丽区么六桥乡村民拆迁定向安置经济适用房

项目在东减河上建雨水泵站排水口申请的批复

 

天津市惠民安居建设有限公司:

我局原则同意你公司在东减河西岸建雨水泵站八字型排水口一处,设计流量2.3m3/s。具体要求如下:

1.设计八字型排水口护底高程不得高于大沽高程-2.0(大沽2003年高程系),八字翼墙两侧河坡护砌长度各不少于50,渠底按照施工图纸设计护砌,浆砌石厚不少于40厘米;

2.施工期间不得阻断河道水流,如遇较强降雨,应服从防汛部门的统一调度,保证排调水畅通;

3.施工期限为自批准之日起30天内完工,否则重新办理开工手续,在施工过程中接受河道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施工完毕后须将堤埝恢复原状,基坑按规范要求回填;

4.按照有关规定,此排水口仅限用于排放雨水,不得用于排放污水;

5.工程完工,按要求报送竣工资料,并组织由我局参加的验收;

6.你公司接到批复后立即到区东减河管理所办理开工手续。

 

 

OO七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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