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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丽区企业设立联合审批办理指南
文章来源:许可中心  发布时间:2010-06-18          字体:【  】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

 

 
东丽区企业设立联合审批办理指南
 
      企业设立联合审批,是指申请人新设立企业,对办理企业设立登记及有关事项的全过程,在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的基础上,从办理营业执照,到刻制公章和备案、取得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截止,按照“一窗受理、并行办理、依次审批、限时办理”的办法,实行“齐头并进”的并行审批办理方式,承诺办理时限为5个工作日以内。办理流程说明如下:
一、办理方式
企业设立联合审批,实行“一窗统一接件,一表统一登记,部门并行办理,依次审批办理,分别发放证照”的具体操作办法,由区行政许可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实行全程办理指导服务,在全市统一的网络平台上实行联合审批,必经部门包括各级工商、公安、质监、国税、地税部门,涉及到前置审批事项时,相关前置审批部门参与联审。
二、办理步骤
第一步:申请人持工商部门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到“中心”综合服务窗口启动联合审批程序。综合服务窗口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目录,并发给申请人以下材料:1、《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2、需要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清单。
第二步:申请人将填写的综合信息登记表和备齐的全部申请材料提交到综合服务窗口,综合服务窗口向申请人出具接收材料通知书。经审核后,对申请材料不齐全的,由综合服务窗口在3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第三步: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后,综合服务窗口在企业设立联合审批网络系统上启动受理,向申请人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持受理通知书到刻制印章单位刻制公章。
第四步:各联合审批部门办结后,由综合服务窗口统一通知申请人带齐相关证件到综合服务窗口前来办理,完成交纳规定费用,然后分别到各联审部门窗口领取证照。
领取证照顺序为:申请人凭相关证件和缴费收据到“中心”工商部门窗口领取营业执照--凭营业执照到“中心”公安部门窗口领取公章--凭营业执照和公章到“中心”质监部门窗口领取组织机构代码证--凭上述证照和公章到“中心”税务部门窗口领取税务登记证。
三、有关说明
前置审批承诺时限为3个工作日内的与工商等部门并行办理,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全程审批。前置审批事项承诺时限为4个工作日以上的,需单独先行办理前置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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